活动课检查评估细则
活动课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,使学生扩大视野,增长知识,动手动脑,培养能力,发展个性特长,幸身体健康,生动、活泼、主动地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。 一、 指导原则。 1、坚持自愿 充分考虑学校现有条件的基础上,教师自愿报指导项目,学生自愿报活动项目。 2、寓教于乐 要做到动中有乐,乐中受益,让学生在实际活动中获取知识,培养能力,陶冶情操;要体现思想性、科学性和趣味性和结合。 3、勇于创新 指导教师要当好参谋,发挥好主导作用。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、活动能力和创新能力,不断拓展活动项目和形式,结出新颖丰硕的成果。 二、 管理和考评。 1、指导教师应认真制定活动课教学计划,要备好课并留有活动记录,包括每次活动的目的、内容、步骤、方法、时间、学生出勤情况、活动心得等项目,学期末写好总结,分析得失,以逐步掌握活动课的规律,使活动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,从而向活动制度化、内容序列化、手段现代化方向发展。 2、活动放映机上教导处具体实施考评。活动基本合格得35分,备课、活动课记录得10分,每少1次扣1分;活动实施过程,每辅导1名学生加01分,旷课或活动差的每人次扣学生所在班级1分,扣该队指导教师01分,若老师旷课每次扣5分;有十分突出的成果奖1-5分;总分50分扣完为止,满50分封项。 三、时间安排。 每周三课外活动与自习定为全校活动时间,中间不休息,比放学时间提前10分钟结束。每学期活动约1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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